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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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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刑前大喊槍下留人,案情反轉匪夷所思,新疆奇案之張得月事件
2019-05-08 14:09:04

今天要講的這起案件非常的特殊,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在兇犯臨刑的最後關頭出現了重大反轉,打得警方一個措手不及。
這個感覺有點像電視劇裏面的畫面一樣,犯人被押赴刑場,然後劊子手正准備行刑,這時候突然有人大喊“刀下留人!”
所以當時誰也沒想到,這個電視劇裏面的情節居然在現實中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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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罪立功


2008年7月21號,在新疆博樂市的刑場上,28歲的張得月因犯綁架殺人罪即將被執行死刑。法警莊重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書,宣講完畢執法人員站在張得月的背後。准備就緒,子彈上膛。只要槍聲一響他罪惡的一生就此結束。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張得月突然扯著嗓子大喊:“我要檢舉!我要揭發!我要戴罪立功!他這一喊令在場的人面面相覷,臨刑喊冤這種情況不是沒有,但卻非常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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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有些犯人想故意拖延時間,法警立即對他們進行了質詢。很快張得月交代了要揭發的另一起命案,併且把作案時間、地點、被害人以及兇手的情況都詳細地說了出來。
張得月的話,令在場的執法人員始料未及,當時的執行法官林靜回憶,在她多年的執法過程中,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
法警暫停行刑,決定按張得月提供的線索,先找到被害人的屍體,來判斷他是否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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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命案


張得月在警方的押解下來到了埋屍地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的一處棉花地。幾個小時後,警方在大約1.6米深的地下發現了一具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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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得月交代死者叫楊艷,是哥哥張得年家中雇傭的女工。而殺死楊艷的正是她的男朋友阿傑,兩年前因為感情糾葛阿傑殺死了楊艷,在處理屍體的時候阿傑找到張得月,要求其幫自己掩埋屍體。
但僅憑張得月的口供還是不能確認死者的身份,警方將白骨送至北京進行了DNA檢驗。很快公安部的結論出來了,死者正是失蹤了2年的楊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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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屍體身份的確認,辦案人員初步認可了張得月交代的兇案的真實性。現在只要抓到嫌疑人一切便可水落石出,警方立即出動對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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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外生枝


正當大家以為很快便會結案的時候,案情出現重大變故。負責抓捕阿傑的警員傳來一個意外的消息,阿傑在2007年4月28日,因為酗酒駕車,撞死在樹林裏了。
這意味著楊艷的命案死無對證,難道僅憑張得月的口供就給該案劃上句號麽?張得月的死刑還要不要執行,他算不算戴罪立功呢?案件陷入僵局,讓辦案人員頭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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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辦案民警開始審查楊艷命案的細節,很快他們發現了一些不同尋常的地方。
首先是阿傑的作案動機,兩個戀愛中的人怎麽會僅僅因為口角,便發展到了要殺人的地步?這個理由不夠充分。其次警方在張得月交代的第一案發現場裏,也併沒有提取到什麽有價值的物證,沒有辦法證明張得月的供詞。
還有令警方懷疑的是埋屍的地點,張得月供述阿傑一開始准備將楊艷的屍體埋在砂石料廠廢棄的砂石坑中,但是因為土質太硬一個人挖不動,所以才找來張得月將屍體轉埋到了棉花地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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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經過民警的採樣分析,砂石料場的土質和棉花地的土質硬度是差不多的,他們兩個為何要大費周章把屍體埋到這裏呢?
這個時候啊,張得月的供詞已經引起了警方的懷疑。辦案人員認為會不會是張得月知道阿傑死了,所以才編造了謊言,反正是死無對證嘛。他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自己減刑?
但是警方也註意到阿傑是在2007年4月28日意外死亡的,這個時候的張得月已經被羈押了數月之久,他在監獄裏面是不可能知道阿傑死因的。這個就矛盾了,難道張得月說的都是實事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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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起波瀾


辦案人員通過走訪調查,他們了解到阿傑和楊艷只是認識而已,雙方併沒有談過戀愛,那這樣的話阿傑就更沒有動機去殺害楊艷了,而且這也說明了張得月在說謊!
而且從楊艷的母親那裏得知了一個更加震驚的消息:那就是楊艷的男朋友是張得月的哥哥張得年!這個信息量就有點大了。因為楊艷本來就是哥哥張得年家的女工,難道張得月對哥哥與楊艷的關繫毫不知情?而且他為什麽要說楊艷是阿傑的女朋友呢?
敏感的警方這時候有了一個假設,兩年前哥哥張得年因為感情糾葛失手殺了楊艷,隨後讓弟弟張得月幫忙將屍體埋在了自家的棉花地裏。張得月犯命案被捕後,張得年曾幾次去監獄探監,在此過程中將阿傑死亡的消息傳遞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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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得月因此想到了這個方法,將楊艷的死亡嫁禍給阿傑,從而實現戴罪立功的目的。警方立即對哥哥張得年展開了調查。
不過在面對辦案民警的質詢時,張得年錶示自己和楊艷併不是戀人關繫。當時因為楊艷與其他勞工相處有矛盾,所以他才好心將其收留在自己家裏居住,這讓外界誤以為他們是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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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警方併不認可張得年的說詞,因為他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然而警方這邊也非常無奈,因為他們也拿不出證據來證明張得年就是兇手,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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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線索


依據張得年的供述,在拾棉花的工作結束後,楊艷領了工資就回家了。之後兩人再也沒有聯繫過,至於最後為何會埋屍在自家的棉花地裏面,他毫不知情。
警方知道只憑借一面之詞是無法定罪的,所以他們再一次來到了楊艷的老家,皇天不負有心人,警方在楊艷的臥室內找到了一些信件。而寫信的人正是張得月的哥哥張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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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信中得知他們的確是戀人關繫,兩人已經交往了六年之久,在信中顯然是一對互相深愛的情侶。
案情的發展似乎正如辦案民警前面的預料,張得年撒了謊,而弟弟張得月也隱瞞了哥哥和楊艷的戀情,把阿傑當做替罪羊,這樣一來不僅自己可以戴罪立功,真兇張得年也被洗清了嫌疑,可謂是一石二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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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警方經過調查取證後發現,張得年在庭審的過程中,壓根就沒有機會將阿傑死亡的信息傳遞給弟弟張得月,監控裏顯示他們二人沒有任何肢體眼神或語言上的交流。
其次哥哥張得年在給弟弟送衣物的時候,民警也經過了嚴格仔細的檢查,不存在夾帶信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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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張得月構陷阿傑的前提就不成立,那麽警方的推斷也就無從談起。案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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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水復


盡管張得年透露線索給弟弟的可能性給排除了,但是警方還是決定從這個角度著手,因為他們始終懷疑張得月是事先得知了阿傑的死訊。
功夫不負有心人,辦案人員審查了每一個可能接觸到張得月的人員,很快便註意到了一個人的名字:科爾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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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認識張得月和張得年,他在2008年4月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拘捕,在一次放風的時候,他無意將阿傑死亡的訊息告訴了張得月。
這個發現讓辦案人員感到振奮,張得月臨刑揭發的可信度被打上了問號,還有他刻意隱瞞哥哥與楊艷的戀情也讓警方懷疑本案的兇手就是張得年。
2008年8月嫌疑人張得年被警方帶到刑警隊進行調查,在證據面前,張得年供認了他和楊艷的關繫。但他錶示只是不願意讓人知道那段往事,害怕影響他和現任妻子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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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得年供述自從楊艷第一次拾棉花的工作結束後,二人便沒再見過面,一直已書信的方式來往。他說楊艷婚後沒多久便離婚了,然後提出還要來棉花地工作,礙於多年感情他就同意了。
兩人見面後楊艷提出情歸於好,但當時張得年已經娶妻生子過的比較安穩,就拒絕了楊艷。在拾棉花工作結束後,支付了其1500元工資就讓她回家了。
警方經過認真分析,認為張得年有房有車,有老婆有孩子,生活過的比較安逸,他併不具備謀害楊艷的動機,而且也沒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他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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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


案情發展到這裏,似乎每一次即將觸碰到真相的時候,線索就中斷了,難道這個案子就要被擱置了麽?現在阿傑和張得年的嫌疑已經被排除了,但是張得月卻在阿傑的事情上有所隱瞞。
思慮再三,辦案民警認為還是得從張得月這裏找到突破口。很快,警方連夜提審了張得月,併讓其再把楊艷案發的經過重新供述一遍。果不其然,在強大的審訊壓力下,張得月無意間透露出已經知道阿傑死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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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被識破,真相昭然若揭。在第三次提審時,張得月再也無法面對警方的逼問。他渾身癱軟,面如土色,交代了殺害楊艷的全部過程。
2006年11月下旬,完成拾棉花工作的楊艷,在領取了哥哥張得年給的1500元工資後,准備離去。而這一切被弟弟張得月看在眼裏,當時他十分缺錢而且也一直覬覦楊艷的美色。
當天晚上他借口用機車送楊艷去車站。在路過張得年家棉花地的時候,他欲行不軌,可是卻遭到楊艷強烈的反抗,在打鬥的過程中張得月掐死了楊艷,由於擔心事情暴露他便挖坑進行了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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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月後,張得月又在博樂市犯下了綁架殺人案,羈押期間他意外的從科爾吉特口中得知阿傑死亡的消息,為了逃避死刑他冥思苦想,編織了這個謊言,將楊艷的死嫁禍在阿傑頭上。
可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太小看了警方的偵破能力,這個所謂的“借屍還魂”計劃壓根經不起推敲。張得月弄巧成拙,數罪併罰,兩起命案水落石出,最終被一顆正義的子彈終結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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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個案件,我們發現張得月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但是他卻好逸惡勞鋌而走險一錯再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願每個人都能把握好自己,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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